雷電災害作為一種常見的自然災害,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帶來極大的潛在危害。當今社會,隨著城市進程的加快,城市的高樓大廈越來越多,我們要想生活居住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防雷就成了一項重要的工作。依據GJ16-201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中的相關規定,通過對建筑物重要性、使用性質、發生雷電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評估,將工業和民用建筑物防雷等級主要分為三級。
其中,第三類防雷建筑指的是在可能發生對地閃擊地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應歸類為第三類防雷建筑物:
(1)省級重點文物保護的建筑物及省級檔案館;
(2)預計雷擊次數大于或等于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0.05次/a的部、省級辦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災危險場所;
(3)預計雷擊次數大于或等于0.05次/a,且小于或等于0.25次/a的住宅、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業建筑物;
(4)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區,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的高聳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區,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的高聳建筑物;
(5)根據雷擊后對工業生產的影響及產生的后果,并結合當地氣象、地形、地質及周圍\環境等因素。
1.第三類防雷建筑物外部防護
(1)第三類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宜采用裝設在建筑物上的接閃網、接閃帶或接閃桿,也可采用由接閃網、接閃帶和接閃桿混合組成的接閃器。接閃網、接閃帶應在整個屋面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網格。當建筑物高度超過60m時,首先應沿屋頂周邊敷設接閃帶,接閃帶應設在外墻外表面或屋檐邊垂直面上,接閃器之間應互相連接。
(2)專設引下線不應少于2根,并沿建筑物四周和內庭院四周均勻對稱布置,其間距沿周長計算不應大于25m。當建筑物跨度較大,無法在跨距中間設引下線時,應在跨距兩端設引下線并減小其他引下線的間距,專設引下線的平均間距不應大于25m。
(3)防雷裝置的接地應與電氣和電子系統等接地共用接地裝置,并應與引入的金屬管線做等電位連接。外部防雷裝置的專設接地裝置宜圍繞建筑物敷設成環形接地體。
(4)建筑物宜利用鋼筋混凝土上屋面、梁、柱、基礎內的鋼筋作為引下線和接地裝置,當建筑物為多層建筑,其女兒墻壓頂板內或檐口內由鋼筋且周圍除保安人員巡邏外通常無人停留時,宜利用女兒墻壓頂板內或檐口內的鋼筋作為接閃器。
(5)磚煙囪、鋼筋混凝土煙囪,宜在煙囪上裝設接閃桿或接閃環保護。多接閃桿應連接在閉合環上。金屬煙囪應作為接閃器和引下線。
2.第三類建筑物感應雷防護
根據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2000年版)規定,建筑物感應雷的保護區域為LPZ0B,LPZ1,LPZn+1區,即不可能直接遭受雷擊區域;感應雷是由遭受雷擊電磁脈沖感應或靜電感應而產生的,形成感應雷電壓的機率很高,對建筑物內的電氣設備,尤其低壓電子設備威脅巨大,所以說對建筑物內部設備的防雷保護的重點是防止感應雷入侵。
根據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6.4.7條規定,第三類防雷建筑物的電涌保護器應在總配電間處安裝,即在LPZ0A,LPZ0B與LPZ1區的交界處安裝一二三級浪涌保護器。
在信息系統防雷方面,與電源防雷一樣,通信網絡的防雷主要采用通信避雷器防雷。通常根據通信線路的類型、通信頻帶、線路電平等選擇通信避雷器,將通信避雷器串聯在通信線路上。
在等地位連接方面,將第三類建筑物內金屬外殼、金屬地板框架、金屬門框架、設施管路、電纜橋架、鋁合金窗等電位連接,并以最短的線路連到最近的等電位連接帶或其他已做了等電位連接的金屬物上,且各導電物之間盡量附加多次相互連接。
YOA 是專業研究、開發、制造電子科技產品的品牌生產商。YOA 實驗室組建于2006 年,技術團隊以 Yoak 博士為首,是遙遙領先的防雷實驗室之一。YOA 浪涌保護器采用了“浪涌控制”技術,元件的響應時間很短,殘壓很低,對被保護設備提供極大的保護。YOA智能浪涌保護器曾參與過眾多國內重大項目的建設與配套服務,在軍工、電力、金融、政府、教育、石化、交通等國計民生所有行業的雷電防護中都能看到YOA的身影,已為數十萬用戶提供了專業系統的綜合雷電防護解決方案。